| 項目名稱 | 浙江光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產15萬噸粉末涂料用聚酯樹脂建設項目設立安全評價報告 | |
| 機構名稱 | 浙江圣泰安全技術有限公司 | |
| 被評價單位 | 浙江光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簡介 | 浙江光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名浙江光華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4年10月11日,于2015年9月收購浙江光華新材料有限公司(浙江光華新材料有限公司原名為浙江光華化工有限公司、海寧光華化工有限公司),注冊資金為12800萬元,法定代表人:孫杰風,注冊地址為浙江省嘉興市海寧市鹽官鎮環園東路3-1號,公司經營范圍:塑料制品和飽和聚酯樹脂產品的設計、研發、制造、加工;鍍鋁膜制造、加工;經營本企業自產產品的出口業務和本企業所需的機械設備、零配件、原輔材料的進口業務(國家禁止或限制的除外;涉及前置審批的除外)(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浙江光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專業從事聚酯樹脂系列產品研發、生產、銷售的高新技術企業。公司以粉末涂料用聚酯樹脂系列產品為市場突破口,積極拓展應用于建筑、汽車、家具、家電等不同應用領域的粉末涂料用聚酯樹脂產品。目前已審批產能為21.9萬噸/年聚酯樹脂(其中鹽官廠區9.9萬噸/年,尖山廠區12萬噸/年),鹽官廠區實際產能已達9.9萬噸/年聚酯樹脂,尖山廠區12萬噸項目已建成投產。 為契合粉末涂料良好的應用前景,增強公司下游客戶服務能力,加強公司產業化的規模效應、降低生產及運營成本、提高公司綜合競爭力,為公司未來進一步做強做大、實現可持續發展提供生產性的支持,公司決定在現有尖山廠區北側新購土地,購置先進生產設備及配套設備,新建樹脂車間以及智能倉庫等配套設施,新增年產15萬噸粉末涂料用聚酯樹脂的生產能力。 浙江光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通過土地拍賣的方式取得了位于黃灣鎮仙俠路西側、濱海路北側的31740m2土地,于2024年03月29日取得了海寧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核發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許可證編號:地字第3304812024YG0048437號),于2024年08月31日取得了海寧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核發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許可證編號:建字第 3304812024GG0262413號)。 本項目建設地點位于浙江光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位于海寧尖山新區(南部工業片區)現有廠區及北側新征工業用地,該區域為工業用地,位于嘉興市海寧經濟開發區(尖山)化工新材料園區,該園區為《2023年浙江省化工園區復核認定(第一批)通過名單》(浙經信材料〔2023〕96號)發布的通過復核認定的依法合規建設的化工園區。項目已取得海寧市發展和改革局核發的《浙江省企業投資項目備案(賦碼)信息表》(項目代碼:2310-330481-04-01-873460,2025年08月19日第8次變更),資金投資總額63187.99萬元,其中固定資產投資50435.61萬元。計劃形成年產15萬噸粉末涂料用聚酯樹脂的生產能力。2025年05月28日海寧市應急管理局海寧市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決策咨詢服務領導小組辦公室向市級相關部門對本項目進行了意見征詢,形成了《海寧市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決策咨詢服務領導小組辦公室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決策咨詢服務意見》(海危決策〔2025〕5號),“意見”結論為:在本項目落地過程中,應嚴格落實“意見”提出的相關要求,在此基礎上,原則上同意本項目落地。本項目總平面布置由具有化工石化醫藥行業甲級(證書編號:A133010973,有效期至:2028年12月22日)的浙江省天正設計工程有限公司出具。 本項目列入《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24年本)》(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令〔2023〕第7號)中規定的鼓勵類“十一、石化化工 4、涂料和染(顏)料:低VOCs 含量的環境友好、資源節約型涂料,用于大飛機、高鐵、大型船舶、新能源、電子等重點領域的高性能涂料及配套樹脂,用于光診療、光刻膠、液晶顯示、光伏電池、原液著色、數碼噴墨印花、功能性化學纖維染色等領域的新型染料、顏料、印染助劑及中間體開發與生產”;不涉及《淘汰落后安全技術裝備目錄(2015年第一批)》(原安監總科技〔2015〕75號)、《淘汰落后安全技術工藝、設備目錄(2016年)》(原安監總科技〔2016〕137號)、《淘汰落后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工藝技術設備目錄(第一批)》(應急廳〔2020〕38號)、《淘汰落后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工藝技術設備目錄(第二批)》(應急廳〔2024〕86號)所列的淘汰安全技術工藝、設備及裝置,因此,本項目符合國家和當地政策產業與布局的要求。 根據《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B/T4754-2017/XG1-2019,企業行業類別屬于“初級形態塑料及合成樹脂制造”(C2651),本項目產品粉末涂料用聚酯樹脂未列入《危險化學品目錄》(2015版)中,但是在生產過程中涉及危險化學品亞磷酸、氮[壓縮的或液化的]、天然氣[富含甲烷的]、氫氧化鈉溶液、次氯酸鈉、乙醛(廢氣),故本項目屬于危化品使用項目。 根據《危險化學品安全使用許可證實施辦法》(原安監總局令〔2012〕第57號,〔2015〕第79號、〔2017〕第89號、應急部公告〔2019〕第11號修正)的要求,本項目已列入《危險化學品安全使用許可適用行業目錄(2013年版)》(原安監總局公告〔2013〕第3號)安全使用許可適用行業,企業涉及使用的天然氣列入《危險化學品使用量的數量標準(2013年版)》(原安監總局、公安部和農業部聯合公告〔2013〕第9號)中,但根據《危險化學品安全使用許可證實施辦法》(原安監總局令〔2012〕第57號,〔2015〕第79號、〔2017〕第89號、應急部公告〔2019〕第11號修正)的規定:使用危險化學品作為燃料的企業不適用本辦法。因此,本項目不需要辦理《危險化學品安全使用許可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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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項目組長 | 陳科新 | |
| 技術負責人 | 陳業鴻 | |
| 過程控制負責人 | 王琴 | |
| 評價報告編制人 | 陳科新、劉仕品 | |
| 報告審核人 | 盛瑋瑋 | |
| 參與評價工作 | 安全評價師 | 陳科新、王玉美、阮林峰、楊云龍、劉仕品、盛瑋瑋、陳業鴻、王琴 |
| 注冊安全工程師 | 陳科新、王玉美、阮林峰、盛瑋瑋、陳業鴻 | |
| 技術專家 | ||
| 現場開展安全評價工作 | 人員 | 陳科新、劉仕品 |
| 時間 | 2025.11.01 | |
| 主要任務 | 報告編制,收集資料,現場檢查 | |
| 報告提交時間 | 2025.11.13 | |